根據(jù)《市政府辦公室關于提高城鄉(xiāng)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》(宿政辦發(fā)﹝2020﹞8號)文件,自2020年4月1日起,宿遷市城鄉(xiāng)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每人每月5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10元。
作為困難群體價格臨時補貼標準的計算基數(shù),此次城市低保標準的提高將使困難群體價格臨時補貼標準隨之上調(diào)17.31%。結(jié)合現(xiàn)行補貼政策,4月份困難群體價格臨時補貼發(fā)放標準達到每人每月102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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